标准不变加强监管“家电下乡”加速度

更多资料请到->家电维修技术论坛 发表时间 01-16 编辑:bjjdwx 浏览量: 19

  越来越多的经销商意识到,如果某个品牌没有产品中标,销售过程中的声誉和影响力就会严重受损。

  虽然国内家电市场行情总体有些清淡,但是家电企业的管理层近期却特别忙碌,因为他们都竭力让自己的工作节奏能够追赶上“家电下乡政策”的进展速度。

  2009年1月10日,距离上一次招标时间仅仅两个月,财政部和商务部再次组织了对冰箱、冷柜、洗衣机、彩电和手机的“家电下乡产品”的公开招标,所不同的是,这次招标产品销售的区域是吉林、新疆、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含宁波)、福建(含厦门)、海南、江西、广东(含深圳)、云南和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

  此次招标结束后,“家电下乡”这项自2007年末开始试点的补贴政策,将正式在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地区实施。这意味着,2009年2月,全国各地的农村消费者将在购买冰箱、冷柜、洗衣机、彩电和手机这几类产品时,有机会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现金补贴。

  与此同时,上一轮推广到的省市的家电下乡工作已经展开,目前中标的90家生产企业和57家流通企业,已经开始在安徽、重庆和内蒙古等地区组织销售。

  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家电下乡推广力度,中央财政再次增加补贴,并进一步扩大补贴品种,2009年和2010年再新建和改造一批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这一消息再度令企业欢欣鼓舞。

  演变过程

  家电下乡政策最早试行是在2007年年底,试点范围只有四川、河南和山东三省。当时仅仅作为一项响应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号召的“惠农政策”时,就在家电行业和农村消费者中引发了强烈的反响。

  2008年,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持续恶化,中国家电行业面临的发展压力日益加大。当年5月,家电下乡试点结束时正逢中国遭遇“5·12汶川大地震”,财政部和商务部随即决定将家电下乡试点延期至2008年年底。

  2008年11月,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国院务领导在几次经济会议上强调要加快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切实拉动内需。这项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财政部和商务部也在当月下发通知,决定当年12月起将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范围推广至四川、河南、山东(含青岛)、内蒙古、辽宁(含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和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

  但是,形势变化的速度显然超过了当时的估计,在有关领导的直接批示下,不到两个月,家电下乡招标工作再度启动,而且财政部和商务部迅速下发通知,将于2009年2月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首页前十页上一页12下一页后十页尾页 本文出自家电维修网: http://www.bjjdwx.com/xinwen/20090116/3186.html欢迎转载,转载请保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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