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应立法规定厂家回收制

更多资料请到->家电维修技术论坛 发表时间 03-23 编辑:guohuiping 浏览量: 26
  武汉旧家电回收超市回收旧家电一元一斤,但叫好不叫座,生意很冷淡。居民固然为旧家电找不到回收点而犯愁但同样认为一块钱一斤的价格,实在是太缺乏吸引力了。

    实事求是的说,废旧家电放在居民家里占地方,而“一元一斤”的回收价,又太缺乏吸引力,假如随意当垃圾抛弃则又不可避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想减少废旧家电的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污染,并加大废旧家电的循环回收使用率,当然应该有更得力的保障机制才是。而保护环境,禁止污染,假如完全寄望于公众居民的自觉和自愿恐怕并不实际,在这方面,政府的责任显然不容推卸。事实上,对于废旧家电的回收,政府理应出台相关的政策,并给予回收企业和居民以一定的经济补偿,只有机制健全了,有政策保障了,家电环保回收才能真正得到顺利推进。

    此外,当我们还在为废旧家电的处理而头疼时,发达国家其实早已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在美国和日本,都明确规定了废旧家电制造商回收利用负责制。制造商和进口商制造、进口的家用电器有回收义务,并需按照再商品化率标准对其实施再商品化。欧盟法令规定,制造商需建立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系统,提供不同的收集方法,承担废弃电子产品的收集、处理和处置费用。德国的循环经济法中规定,废弃电子产品的利用和处理责任原则上由废弃物产生者和保有者承担。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对于废旧家电的结构最熟悉、最能充分利用,最知晓如何处理的,其实莫过于生产厂家和制造商,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无疑更有助于回收利用的充分性。不仅如此,当制造商需要承担废旧家电回收的义务时,如何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便将产品的回收与循环考虑在内,如何减少垃圾的产生,如何降低回收的成本,如何增加电器配件的可循环利用属性,也必然成为制造商生产和设计时的重要考量,这无论对于建立可循环社会,还是减少环境污染与排放来说,都将不无裨益。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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