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启动

更多资料请到->家电维修技术论坛 发表时间 08-24 编辑:李少波 浏览量: 32

 即日起至明年年5月31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均可在交售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时,获得相应的政府补贴。“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苏宁万象店户外广场举行,这标志着作为先行试点省市之一的福州,正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

  补贴的对象

 即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内,凡注册地在福州市、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福州市户口,交售旧家电并购买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新家电的单位与个人。

  提醒: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交售一件旧家电仅能在购买五类家电之一的新家电时获得补贴,购买的新家电不必与交售的旧家电为同一品类。同时,消费者可选择购买任意品牌、型号的五类新家电,只要新家电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要求。此外,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再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的标准

  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新家电时,可在挂牌销售价的基础上,与销售者砍价。补贴金额按最终成交价的10%进行补贴,但不超过相应品类的最高限价。此外,只要在试点时间内,消费者可先交售旧家电,等有需要时再去购买新家电,同样可享受补贴。
 
  操作流程

  交售旧家电时,购买人可以选择福州市17家中标回收企业所属的535个网点,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中标回收企业视时间安排,上门收购旧家电,向购买人支付旧家电回收款,并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时,购买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选择到福州市24家中标销售企业所属的782个网点购买新家电。对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

 在交售旧家电方面,由于受条件的限制,福州消费者恐难通过网络预约上门回收,因此最好通过电话预约或上门登记的方式。在购买新家电时,对于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在支付货款时,可在最终成交价的基础上直接减去补贴金额。但具体操作方式,视具体企业而定。

  废旧家电回收价的制定

  物价局下周指导价

  据了解,福州市中标的回收企业均可按照自己制定的回收价格回收旧家电,但必须到物价局备案。而中标企业制定的回收价格又将根据省宏源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给出的拆废指导价拟定。

  其中,福州市物价局为平衡各旧家电回收价,防止回收企业过分压低回收价,将负责指导各中标回收企业合理制定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并于下周公布各收旧企业的回收价。届时,消费者可视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收旧企业。

  所回收的废旧家电将一律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因此,回收企业收废旧家电的价格将比此前二手商回收废旧家电的价格略低。

本文出自家电维修网: http://www.bjjdwx.com/xinwen/2009/4930.html欢迎转载,转载请保留链接。
  • 刊登此文只为传递信息,并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作者观点。
  • 如果此内容给您造成了负面影响或者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如果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无相关信息

文章评论

共有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