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已启用
日前,山东省济宁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已开始启用。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前,凡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可享受3000至60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济宁市汽车 “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位于济安桥南路109号,可打咨询电话:2287929、13964973056、13705479017。
据了解,本次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分为两种,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 、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报废轿车、 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 6000元。
据市经贸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车主在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报废汽车回收证 明》原件; 《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另外,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持上述材料到济宁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经贸、财政、环保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主管部门将给与退回申请。
- 刊登此文只为传递信息,并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作者观点。
- 如果此内容给您造成了负面影响或者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如果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下一篇:[浙江]家电“以旧换新”细则出台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