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法院委托我单位对燃气罐爆炸原因以及提供鉴定的气罐盖所属产品与所提供的便携式丁烷气灶是否同一厂家生产的配套产品进行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 沪华碧[2021]质鉴字第**号 1、委托人:河南省某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丁烷气罐、丁烷气灶进行鉴定 3、受理日期:2021年07月 4、鉴定材料: (1)《司法鉴定委托书》一份 (2)《样品清单》、《笔录单》、《现场调查物证原始记录单》一份 (3)勘验前照片一份 5、鉴定地点: 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省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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